公众满意度是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成效的关
栏目:专题报道 发布时间:2019-04-04 16:29
习近平总书记在主持召开中央全面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十次会议时强调,“突出重点,对准焦距,找准穴位,击中要害,推出一批能叫得响、立得住、群众认可的硬招实招,处理好改革‘一公里’和‘最后一公里’的关系,突破‘中梗阻’,防止不作为,把改革方案的含金量充分展示出来,让人民群众有更多获得感”。李克强总理多次强调,对于各级政府部门来说,“给老百姓做事就是的‘公认度’”,要“从政府‘端菜’变为群众‘点菜’,政府要从‘指挥官’变成‘服务员’”。
2016年是政府转变职能、简政放权、放管结合、优化服务协同推进、纵深发展的一年,也是构建法治政府、创新政府、廉洁政府和服务型政府的攻坚之年。在2016年的政府工作报告中,李克强总理提出要大力推行“互联网+政务服务”,其根本出发点和最终落脚点就是要从解决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入手,做好普惠性、基础性、兜底性民生建设,全面提高政务服务和公共服务共建能力和共享水平,满足老百姓多样化的民生需求, 让居民和企业少跑腿、好办事、不添堵,提升公众满意度。
2016年4月,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国家发展改革委等10部门《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开展信息惠民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方案》)。《方案》特别针对群众反映较多的“办证多、办事难”、“奇葩证明、循环证明”、“冤枉路、跑断腿”等“难点、痛点、堵点”问题,以解决当前体制机制和传统环境下民生服务的突出难题为核心,以推动跨部门、跨区域、跨层级信息共享为抓手,进一步提出了政务服务“一号申请、一窗受理、一网通办”的核心目标任务,在信息惠民国家试点城市范围内推动构建方便快捷、公平普惠、优质高效的政务服务体系,并形成可复制的经验,逐步向推广。
可以看出,国家大力推进“互联网+政务服务”,最终目的是解决社会公众关心、关切问题,切实便利群众企业办事创业。因此,公众满意度也就成为评价“互联网+政务服务”工作成效的最直接、最根本的考量标准。